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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 间:17-03-10 16:38:28  来 源:天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贯彻实施市委和上级统战部的指示决定;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全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事项和重要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4、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市级统战系统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联系市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市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统战工作。
9、负责开展市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负责指导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市委台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负责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黄埔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1、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天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由本级和1个二级单位组成(中共天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市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科、民主党派工作科、经济联络科、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络办公室6个职能科室。现核定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3名,事业6名。目前单位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6人。
中共天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现核定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1名。目前单位在职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统战部预算收入34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3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1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计20.43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市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02万元,与2016年251.4万元相比,增加54.62万元,比去年增长22%。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退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市委统战部项目支出43.3万元,与2016年34.5万元增加了8.8万元,比去年增长26%。主要用于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涉台教育、台联工作和《民主党派》杂志的审核、编辑、印发等工作。
(三)非税收入
市委统战部无非税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11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276.11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与2016年251.4万元增加24.71万元 ,比去年增长9%。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及新增调入人员。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35万元,与2016年8.7万元增加5.65万元,比去年增长65%。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及工资提标。
3、住房保障支出20.43万元,与2016年17.5万元增加2.93万元,增加2.29万元,比去年增长17%。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及工资提标。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市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1个二级单位(市台办),共4.34万元,与2016年9.2万元减少4.86万元,比去年减少53%;机关运行费48万元,与2016年28.5万元增长19.5万元,比去年增加68%。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市委统战部“三公”经费计划支出共计1万元,比2016年8万元减少7万元,比去年减少87%。主要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用1万元,比2016年2.3万元减少1.3万元,比去年减少56%。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5.7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收回。
5、会议费1.32万元,2016年未单列培训费预算数。
6、培训费2.02万元,比2016年1.2万元增加0.82万元,比去年增加68%。主要原因是开展宗教人士和无党派人士的教育培训。
7、机关运行费48万元,与2016年28.5万元增加19.5万元,比去年增加68%。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调动人员及工资提标,使公用经费标准整体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天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情况
市委统战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运行与维护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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